西藏自治区(藏语:བོད་རང་སྐྱོང་ལྗོངས།,藏语拼音:Poi Ranggyong Jong,威利:Bod rang skyong ljongs),简称藏,通称西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南地区边疆的一个藏族自治区(省级民族自治地方)。位于青藏高原上,首府拉萨市。
汉语“西藏”一词最早出现于清朝康熙二年(1663)的《清实录》里。在此之前,清人先后用“土伯特”、“乌斯(思)藏”、“图白忒”或“唐古特”来称呼西藏,特别是指卫、藏地区。此后因藏文“卫藏”中的“卫”字与满文中的“西方”(wargi)一词读音相近,且卫藏又处在中国西南方向,因此“卫藏”一词先在满文中译为“wargi Dzang”,即“西边的藏”,再从满文译成汉文的“西藏”一词[1]。
历史
主条目:西藏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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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古时代
唐时为吐蕃,西藏更早之前就有和中原的关系,但在唐开始与官方交流而并无从属关系;一度是与阿拉伯帝国和大唐并称的亚洲三大帝国,后解体,13世纪被蒙古人所征服;之后在1271年蒙古大汗忽必烈后定国号为大元,乌思藏(今西藏中部、西部及其迤西地区)、朵甘等地正式成为大元帝国的一部分,元朝属宣政院。
卫藏时代
位于拉萨的布达拉宫
清初称卫藏,卫即藏语中央的意思,拉萨周边地区的统称,也即是所谓的前藏,藏是日喀则地区的统称,即后藏。
1652年,藏传佛教格鲁派五世达赖喇嘛应召到北京觐见清世祖顺治皇帝,次年受到清朝正式册封,而后五世班禅又受到康熙皇帝的册封。达赖喇嘛与班禅额尔德尼的封号和他们在西藏的政治宗教地位由此被正式确立,此后历世达赖和班禅须经中央政府册封遂成定制。1727年,雍正皇帝正式设立驻藏大臣处理西藏事务。
近代西藏
藏区改土归流,辛亥革命后清军被驱逐出藏。中华民国时期沿袭清朝版图,设立管理蒙藏事务的中央机构蒙藏事务局(1914年5月改称蒙藏院),并任命中央驻藏办事长官,直属国务总理,例行清朝驻藏大臣职权。国民政府成立后设置西康省和西藏地方,1929年蒙藏院改制为蒙藏委员会。1940年4月,蒙藏委员会在拉萨设立驻藏办事处,作为中央政府在西藏的派出机构。第十四世达赖喇嘛的认定、坐床经当时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批准。但西藏当地的政府噶厦并不听从民国政府命令,金沙江以西的西康省和西藏地方事实上处于高度自治,并与尼泊尔、英国等国独立往来。
中华民国设置的西藏地方
西康省
1950年10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昌都战役消灭了藏军主力。1951年5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政府签订《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通称《十七条协议》),解放军进入西藏。1956年4月22日,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在拉萨举行成立大会,正式成立。
1950年墨脱地震
主条目:1950年阿萨姆-西藏地震
1950年8月15日,墨脱县发生里氏8.5级地震。地震引发山体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墨脱大地面目全非。这次大地震中,在中国造成了约4000人死亡,而在印度的死亡人数也达到了1526人。
西藏自治区成立
1965年9月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1959年3月10日,拉萨事件被镇压后,1959年3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宣布解散原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区筹委会行使西藏地方政府职权,自治区筹备委员会于1959年7月17日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在西藏全区进行民主改革的决议》,中央政府决定提前进行西藏土地改革运动(又称作“西藏民主改革”),政府收缴民间武器,摧毁寺院,基层建政等等,牧民普遍不接受“改革”,有些部落反抗,有些部落逃跑,被政府定性成“叛乱”。[2][来源可靠?]1965年9月1日,西藏自治区正式宣告成立。
地理
主条目:青藏高原
西藏东面和北面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青海省、四川省、云南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相邻,西面和南面与缅甸、印度、不丹、尼泊尔等国相邻。西藏为青藏高原的一部分;青藏高原,面积250万平方公里,占中国总面积的八分之一,平均高度在海拔4000米以上,是全球最高最大的高原,素有“世界屋脊”之称。距今两亿年前,本区原为一片汪洋大海,两千多万年前始在古喜马拉雅山造山运动中大幅崛起,形成今日的高原地貌。
西藏高原地区辽阔,拥有丰富的能源,其中尤以太阳能、水力、地热三者为最。西藏太阳能为全中国最丰富的地区。拉萨,即因年日照数在3000小时以上,而有“日光城”之称。高原之上,亦为中国与东南亚各大河流的发源地,如怒江等,水力蕴藏量为中国第一。高原上,日温差甚大,所谓“一年无四季,一日见四季”正是形容年日温差变化最佳的写照。西藏的气候,由于地形、地貌和大气环流的影响,独特而且复杂多样。气候总体上具有西北严寒干燥,东南温暖湿润的特点。气候类型也因此自东南向西北依次有:热带、亚热带、高原温带、高原亚寒带,高原寒带等各种类型。
在藏东南和喜马拉雅山南坡高山峡谷地区,由于地势迭次升高,气温逐渐下降,气候发生从热带或亚热带气候到温带、寒温带和寒带气候的垂直变化。在冬季西风和夏季西南季风的交替控制下,西藏干季和雨季的分别非常明显,一般每年10月至翌年4月为干季;5月至9月为雨季,雨量一般占全年降水量的90%左右。各地降水量也严重不均,年降水量自东南低地的5000毫米,逐渐向西北递减到50毫米。藏南和藏北气候差异很大。藏南谷地受印度洋暖湿气流的影响,温和多雨,年平均气温8℃,最低月均气温—16℃,最高月均气温16℃以上。藏北高原为典型的大陆性气候,年平均气温0℃以下,冰冻期长达半年,最高的7月不超过10℃,6—8月较温暖,雨季多夜雨,冬春多大风。
纳木错
西藏是中国湖泊最多的地区,湖泊总面积约2.38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湖泊总面积的30%。1500多个大小不一、景致各异的湖泊错落镶嵌于群山莽原之间,其中面积超过1000平方公里的有纳木错、色林错和扎日南木错,超过100平方公里的湖泊有47个。西藏湖泊类型多样,几乎包含了中国湖泊的所有特征;区属湖泊中,淡水湖少,咸水湖多,初步查明的各类盐湖大约有251个,总面积约8000平方公里,盐湖的周围多有丰饶的牧场,也是多种珍贵野生动物经常成群结队出没之地。西藏最为著名的湖泊有纳木错、羊卓雍错、玛旁雍错、班公湖、巴松错、森里错等。
2011年唯一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的荣誉授予了《青藏高原地质理论创新与找矿重大突破》项目,该项目组织专家大范围调查了青藏高原矿产,补齐了以往的空白,首次发现念青唐古拉、冈底斯、班公湖-怒江三大巨型成矿带,发现驱龙、甲玛、雄村等7个超大型和25个大型矿床,潜在经济价值3兆元人民币以上。驱龙铜矿储量1036万吨,规模跃居中国国内第一,甲玛多金属矿相当于10个标准大型铜矿、5个标准大型金矿。预计整个青藏高原矿产资源总量可达铜8000万吨,金2000吨,铅锌3000万吨。[3]青藏高原特有永冻土带里蕴含着丰富的可燃冰,超过350亿吨油当量的可燃冰,超过鄂尔多斯盆地含量。
行政区划
主条目:西藏自治区行政区划
西藏第二大城市日喀则
西藏自治区现辖6个地级市、1个地区,下设8个市辖区、66个县。
地级市:拉萨市、日喀则市、昌都市、林芝市、山南市、那曲市
地区: 阿里地区
西藏是中国第三产业比重最高的省份之一,仅次于北京市,第三产业所占GDP总量的55.61%(2007年[8]),总额达到190.29亿元。
2007年GDP总量342.19亿元,同比增长14%。其中,第一产业55.33亿元,第二产业96.57亿元,第三产业190.29亿元;人均GDP达12,109元。
2012年,西藏自治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01.03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2936元。
2013年,西藏自治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07.67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6.82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292.92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427.93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6068元。在全区生产总值中,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所占比重分别为10.7%、36.3%、53.0%,与2012年相比,第一产业比重下降0.8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提高1.9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下降0.9个百分点。
农业
西藏的耕地面积绝大部分分布在江河干、支流的河谷阶地、山麓斜坡、冲积扇地和湖泊平原一带,其农业类型被称为“河谷农业”。而且大部耕地是由草甸土、亚高山草原土、亚高山草甸土等开垦而来的。土壤类型因分布环境条件不同,在质地上有很大差异。大部分耕地的有机质含量低,即使有少数土地含腐植质较多,亦因温度低,微生物繁殖慢、数量少、分解缓慢,很少被作物所吸收。部分耕地还存在着地面不平整、耕层较浅、砂性重、石砾多、质地偏粗、易漏肥等现象。在复种区耕作土壤的潜在肥力和较大肥力较高,供氮和供磷能力也较强。到1998年为止,包括部分原有的梯田,西藏已建成梯田、园田和平整土地100多万亩,按农业人口的劳动力平均,每人接近一亩。在土质改造方面,进行黏掺沙、沙掺粘,种植豆科作物,多施有机肥料,使部分土壤质地得到改良。
素有“西藏粮仓”之称的雅鲁藏布江中游干、支流河谷地带,位于喜马拉雅山脉与冈底斯山-念青唐古拉山脉之间,西起拉孜,东至桑日,东西长约500公里,南北宽处达200公里,窄处仅50公里左右。包括拉萨、山南、日喀则三个地、市的22个县和5个国营农场,是西藏最重要的河谷农业区和商品粮基地,也是自治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
交通
羊八井以北的冰川和青藏铁路
古时西藏对外来往仰赖的是兽力运输与西方的采矿建设协助,现代化相对中国其他地区缓慢得多。
公路:青藏公路、新藏公路、川藏公路、滇藏公路、拉萨至贡嘎机场高速公路、拉林公路
铁路:青藏铁路、拉日铁路、拉林铁路(建设中)
航空:拉萨贡嘎机场、昌都邦达机场、林芝米林机场、阿里昆莎机场、日喀则和平机场、那曲达仁机场(规划中)
旅游
主条目:西藏旅游
珠穆朗玛峰
西藏旅游资源丰富,其自然和人文景观得天独厚。旅游业已成为西藏发展战略之一[9]。2015年西藏累计接待游客突破2000万人次,全年旅游总收入达280亿元,占全区生产总值25%以上,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20%[10]。预计到2020年,西藏年接待游客将突破3000万人次,年旅游总收入突破550亿元[11]。但同时,西藏旅游资源也很脆弱,随着大量游客涌入西藏,西藏的民族文化、风俗习惯难免受到影响和冲击[12]。故现时亦提倡在开发旅游资源的同时,注意对本地风土习俗的保护[13]。
根据规定,外籍记者,外交官,专业摄影师,外国官员,僧侣,不丹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西藏。印度教徒不允许通过西藏旅行社前往西藏的阿里地区。除此之外,所有的外籍游客需通过西藏旅行社申请入藏函,方可在西藏旅游。
人口
概况
参见:西藏自治区民族构成列表
据《西藏自治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截至2010年11月1日零时,西藏自治区常住人口中,藏族人口为2,716,389人,占90.48%;汉族人口为245,263人,占8.17%;其他少数民族人口为40,514人,占1.35%。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藏族人口增加289,221人,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增加9,923人,汉族人口增加86,693人。
西藏自治区统计局2011年5月4日发布数据公报显示:西藏自治区常住人口超过300万,为3,002,166人。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10年间西藏常住人口增加385,837人,增长14.75%,年平均增长率为1.39%。根据人口抽样调查资料推算,2013年末,西藏自治区常住人口总数为312.04万人,比2012年净增加4.4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73.99万人,占总人口的23.71%;乡村人口238.05万人,占总人口的76.29%。人口出生率为15.77‰,死亡率为5.39‰,自然增长率为10.38‰。
全区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731,683人,占24.37%;15-64岁人口为2,117,576人,占70.53%;65岁及以上人口为152,907人,占5.09%。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82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6.4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34个百分点。在性别构成上,男性人口为1,542,633人,占51.38%;女性人口为1,459,533人,占48.62%。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2.67上升为105.69。
教育
主条目:西藏自治区高等学校列表
西藏大学学生活动中心(2007年)
数据显示,从2000年到2010年间西藏人口受教育程度有了大幅提高。全区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165,332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1,024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85,788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98,474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282人上升为5,507人,具有中学文化程度的由9,891人上升为17,214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0,441人上升为36,589人。[14]
西藏全区除少数城镇以汉族学生为主的小学以汉语进行教学外,在农牧区和城镇绝大多数小学都把藏文作为学校的主课之一,语言课程实行藏汉文同步教学,其它课程则均使用藏语授课。除此以外,西藏学生从初中开始,会有部分前往发达地区学校就读,建设的学校也越来越多,高等课程在国家的文化保护政策之下,藏民有受教育的额员优待等少数民族补助。西藏高等院校有西藏大学、西藏民族大学、西藏藏医药大学、西藏农牧学院等。
文化
在大昭寺拜谒的藏传佛教信众
位于西藏北部的苯教寺庙
参见:藏传佛教和苯教
宗教
西藏宗教[15]
藏传佛教(78.5%)
苯教(12.5%)
中国民间信仰和其他(8.58%)
伊斯兰教[16](0.4%)
基督宗教(0.02%)
西藏的宗教主要由藏传佛教、苯教、民间宗教三种类别构成。目前,西藏自治区共有藏传佛教寺庙1,700多处,住寺僧尼约4.6万人;苯教寺庙约88座,僧人3000多,活佛93人,信教群众13万以上。[17]藏传佛教和苯教长期以来既相互排斥、针锋相对,又互相影响、互相渗透,导致了“佛中有苯”、“苯中有佛”的局面。[17]除神学宗教外,民间宗教至今依然在民间特别是边远地区具有一定的影响,但民间宗教相对缺少系统理论、没有专门活动场所及职业宗教者集团。
除此之外,西藏还有伊斯兰教和天主教。区内清真寺4座,伊斯兰教信众约3000多人;天主教堂1座,教民700多人。[17]
特产
藏獒
酥油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