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两制意指“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具体指中国大陆继续实行社会主义制度,而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可以暂时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香港回归及澳门回归之后实施“一国两制”及享有高度自治之理念。一国两制是中国时任最高领导人邓小平在1980年代为实现统一目标所提出之宪法原则。最早是为了解决海峡两岸关系,后来适用于过去分别为英国和葡萄牙殖民地之香港及澳门[1]。在一国两制方针中,香港、澳门得以保留资本主义经济和社会政治制度,而内地其他地区则继续实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港、澳可继续拥有自己的政治制度、法律体系、经济政策、金融事务、管治制度以及对外关系50年[1]。 “一国两制”,具体到香港,是指主权移交后的制度安排,原则框架;邓小平说50年不变,即在此期间香港保留原来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政治制度、金融体系、法律体系和对外关系;作为“特别行政区”,香港有自己的“微型宪法”,《基本法》[2]。中国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1条规定,能够在国家有其必要时设立特别行政区,并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将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特区自治区域内施行之法律规定;而为此所个别制定之《基本法》,则作为特区最高法律,并且作为特区地方性法律之基础以实行高度自治[1]。“一国两制”方针和特别行政区之概念是因应香港和澳门之特殊历史和现实情况而设计,目的是在促进国家统一之同时,维持港澳之繁荣和稳定[3]:13。
学界认为西藏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所签订的《和平解放西藏十七条协定》是北京地方自治精神的初尝试,并形容和平协定是一国两制的滥觞[4][5]。
最早是为了改变中华民国政府撤退至台湾后的海峡两岸关系,第三任总统蒋经国则以一国良制(One China, Better System)回应邓小平[6]。2014年,受到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委托的民意调查则指出10%和1.1%的台湾民众选择“维持现状后统一”和“尽速统一”,而17.6%以及4.7%选择支持“维持现状后独立”和“尽速独立”,而广义上选择维持现状的人数比率则占88.6%[7]。2014年9月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会见台湾新党主席郁慕明及新同盟会长许历农时表示“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我们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不是主权与领土的再造”,并且表示会充分考虑现实情况后具体实现之。对此,时任行政院院长江宜桦重申拒绝一国两制的立场[8],朝野政党也表示无法接受[9]。2019年,总统蔡英文召开记者会回应,台湾绝不接受一国两制,绝大多数台湾民意也坚决反对[10]。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谈话中将一国两制推到核心;他提到,台湾若接受一国两制,可以在经济上继续分享中国发展的红利,台湾民众的财产以及宗教等自由会受到保障,并能在世界上获得尊重;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梁云祥接受香港有线电视新闻台访问时则表示,武统最大阻碍是美国,但是和平统一最大阻力,是现在台湾很难接受中国大陆现时的“管理制度”和“价值观”[11]。习近平谈话提到台湾民生经济出路是依恃中国经济发展,也提醒自蔡英文上任台湾地区领导人以来,台湾与中国大陆的经贸往来所面临的难题[11]。北京方面,习近平至香港中联办,都一再重申“一国两制”承诺;香港末任总督彭定康在回忆录《First Confession》出版发行时对英国媒体称,总体而言,北京遵守在香港回归时对英国和香港之承诺,但最近几年,尤其是习近平自2012年出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后,“越来越多迹象表明北京在收紧对香港的管控和钳制”,逐渐变成“一国一制”[2]。
自2012年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为首的中共第五代领导集体上台以后,“一国两制”之表述都讲两句话,比如:“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中共十八大);“依法行使中央权力,依法保障高度自治”(中共十八大四中全会);“必须把维护中央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起来”(中共十九大)[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