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例(修订)条例草案》(英语:Fugitive Offenders and Mutual Legal Assistance in Criminal Matters Legislation (Amendment) Bill 2019),民间及媒体报导俗称“逃犯条例”、“引渡条例”、“送中条例”等,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提交香港立法会审议的一法律草案,以向中国大陆、澳门和台湾等司法管辖区移交嫌疑人和进行法律协助。
此提案源于潘晓颖命案,由中共中央纪委倡议和香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推动[1][2],林郑月娥声称制定该条例的初衷是为了填补香港法律的缺陷和漏洞,并得到中央政府理解、尊重和支持[3][4],惟此草案在香港社会被认为会削弱香港在一国两制下作为独立司法管辖区的地位而备受争议[5]。
但由于政府在推行立法时过于急迫而罔顾民意[6],引发社会各界对香港独立司法权是否被削弱的担忧[7],国际社会及媒体对相关条例的关注和评价使得本次修例发酵成为受全球关注事件[8][9]。大量市民在6月9日游行抗议后,政府仍决定在6月12日将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进行二读,警方与包围立法会大楼阻止条例二读的示威者因此发生严重警民冲突,亦由此产生撤回修例、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释放示威者、实施双普选及林郑月娥下台的“五大诉求”[10],由于政府方面拒绝回应,原先相对和平的示威逐渐演变为多次爆发警民冲突的暴力场面[11][12][13][14][15],警方在元朗袭击事件及对连串示威的处理手法也引发更多争议[16],中国内地的官方媒体亦发动舆论攻势[17],使社会不同意见群体的严重对立[18][19][20],激化社会矛盾[21],使得香港多个行业被波及,林郑月娥的民望及特区政府的公信力也严重受损[22],民生经济亦受到损害[23][24][25]。
2019年9月4日下午,林郑月娥在征得中共总书记习近平批准后[26],宣布将在立法会在10月复会后动议撤回条例修订草案[27],但示威的焦点已经落在追究警方暴力[28]和实施双普选的议题上[29],由条例修订而引发的争端并未成功得到平息[30][31]。
2019年10月23日,香港立法会召开大会[32],会议中,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提出动议[33],恢复二读辩论《逃犯条例》修订,正式宣布撤回修例[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