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恶法



23条恶法 Article 23

维护人:青桐 
内容:
香港基本法第23条,是2003年由香港特首董建华政府提出的草案,要求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规定七种行为,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窃取国家机密行为,和外国政治性组织或团体有关的行动,应予以禁止和惩治。
立法时遭到香港社会强烈反对,触发了当年7月1日的50万人大游行,示威者表示23条会限制港人言论、集会自由。而2019年林郑月娥提出的修订《逃犯条例》则被指出把港人送中比23条更毒辣,由此引发了返送中示威游行。
 
2020年5月,北京两会上绕过香港立法会突然祭出了《港版国安法》,涵盖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和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四种行为,赋予北京直接在港增设国安机构与人员,一些案件不受香港本地法律制约,可以由北京派遣人员直接在港侦查,检控和审判也在内地执行。
此法完全是增强版的23条,无视曾经承诺的一国两制50年不变原则,引发了香港大规模的抗议和冲突。时至今日,北京和港府用黑警和黑社会残酷镇压香港民众,造成大量自由人士被非法羁押和各种被死亡,引起国际社会的强烈谴责和制裁。

被提及的郭文贵先生视频:

  1. 郭文贵2020年5月23日GTV第三次直播 20200523_3文贵不会带任何战友参与做空港币重新认识香港保护香港,是我们每个中国人起码的道德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