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省下辖的地级市,位于黑龙江省西北部,小兴安岭北端,与俄罗斯阿穆尔州首府海兰泡隔黑龙江相邻。是中国北方重要边境贸易中心。全市总面积6.69万平方公里,人口167.94万。
地级市辖域史
1858年清朝和俄罗斯帝国签定《瑷珲条约》,在俄罗斯势力南下前进中,清康熙22年(1683年)12月13日,黑龙江左岸瑷珲旧城设置黑龙江将军衙门,康熙24年(1685年)在黑龙江右岸新设瑷珲城,康熙29年(1690年)在墨尔根(现在的嫩江县)设置瑷珲新城,管辖著现在的黑河市整个地区。宣统元年(1909年)设瑷珲兵备道,同年设瑷珲直隶厅和黑河府。
聚落史
黑河市原为瑷珲北部的大、小黑河屯(江南海兰泡,克克列依),俄罗斯占领黑龙江北岸海兰泡后,黑河屯逐渐发展成贸易重镇黑河镇[1]。1900年沙俄焚毁瑷珲新城后,黑河镇取代瑷珲成为当地中心。1909年设立黑河府。
中华民国成立以黑河道管辖,1913年瑷珲直隶厅改瑷珲县。满洲国成立后,1934年12月1日设置黑河省,满洲国灭亡后,1945年11月19日,黑河地区由嫩江省管辖,12月14日黑河地区改由黑龙江省管辖。1946年9月7日,黑河专区成立,1947年黑、嫩两省合并由黑嫩省管辖。1947年2月7日,改为黑河第五专区,随着黑嫩省解体,9月17日再次由黑河专区管辖。1956年改爱辉县,1967年4月改为黑河地区革命委员会,1979年2月8日,改由黑河地区行政公署管辖,1980年析爱辉县设黑河市,1983年爱辉县并入黑河市,1993年2月8日,黑河地区改为地级黑河市,原县级黑河市改设爱辉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