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英语:United Nations Human Rights Council;法语:Conseil des droits de l'homme des Nations Unies;西班牙语:Consejo de Derechos Humanos de la Naciones Unidas;阿拉伯语:اللجنة المعنية بحقوق الإنسان;俄语:Совет по правам человека Организации Объединенных Наций)是联合国系统中的政府间机构,负责在全球范围内加强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工作,解决人权侵犯问题以及对此提出建议。理事会负责讨论全年所有需要关注的人权问题和状况,在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举行会议。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由联合国大会于2006年3月15日通过其第60/251号决议创立,47个通过联合国大会选举的成员国组成,其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取代了之前的联合国人权委员会。
普遍定期审议机制为理事会程序中评估联合国各成员国的人权状况服务;咨询委员会作为理事会智囊,为人权专题问题提供专业知识和建议;投诉程序使得个人和组织有机会提请理事会对人权侵犯行为的注意。
人权理事会也与原先由人权委员会建立的联合国特别程序一同开展工作。特别程序由特别报告员、特别代表、独立专家和工作组组成,对具体国家专题问题或人权状况予以监督、审查、建议和公开报导。